技師換證服務

  • 技師執業執照有效年期及換照規定
    執業執照有效期間為六年;領有該執業執照之技師,應於執業執照效期屆滿日前三個月內,檢具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執業證明及訓練證明文件,申請換發(技師法第八條)

    即日起,工程會已不再委託技師公會代辦訓練績分以及執業記錄審查,如有換證需求之技師會員,請檢具下列文件,逕向工程會申請:

  • 技師執業執照換照繳納文件(技師執業執照換發辦法第二條)
    技師申請換發執業執照,應繳納執照費,並檢具下列文件:
    1.申請書。下載
    2.原執照正本
    3.技師證書正本及其影本各一份
    4.執照所記載科別之執業證明及訓練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各一份。(連結如下)
    (1)執業證明(業務登記簿)。下載
    (2)訓練證明文件。
    即技師訓練績分證明,需累積達300分以上(其中必需包括工程倫理課程)
    線上查詢」及「技師個人訓練積分查詢